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、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,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建设与之相适应的和谐文化。和谐文化建设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,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。建设和谐文化,既体现了时代的要求,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,又体现了人民的心声,符合群众的意愿。
目前我县文化建设已取得了重要成果,2003年我县被省政府命名为“文化先进县”,文化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。文学艺术进一步繁荣,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,新兴文化产业得到发展,文化设施得到改善,文化市场管理日益规范。但是与全县经济发展速度相比,仍处于相对落后的状况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:一是人们对文化工作认知度普遍不高,还存在着重经济轻文化的思想;二是经费投入相对不足,与过去相比,“十五”期间文化事业投入总体增长幅度较大,但由于文化基础薄弱,发展仍然缓慢;三是人才队伍素质偏低,专业人员匮乏。
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、政治、文化协调发展的社会。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,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增长,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。
怎样才能彻底改变我县目前所面临的文化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的现状,使我县文化事业走上与经济同步发展的轨道呢?
一、充分认识建设和谐文化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
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作为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,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,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种精神支撑。没有和谐文化的参与,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创造力就会衰竭;没有和谐文化的支持,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就会动摇;没有和谐文化的作用,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存在与发展就会缺少精神支柱;没有和谐文化的配合,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文明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政治文明建设就将受到制约。
第一,建设和谐文化,有利于整合社会力量,调节社会矛盾,促进和谐社会建设。和谐文化建设在统一思想、凝聚人心、动员社会力量,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当前,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,城镇化进程的持续加快,人员流动性大大加强,加之信息服务网络的进一步拓宽,极大地扩展了城乡干部群众的认知领域,打破了传统的思想意识和思维模式,给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了强劲的生机和活力,同时也催生出多元化、多样化和深层次的社会问题。需要我们集中发挥和谐文化的潜移默化教育作用,去排除矛盾、凝聚人心,形成共同的思想基础和统一的意志;需要我们提供题材高雅、形式多样、内容新鲜、生动活泼的文化服务来约束行为、陶冶情操,使之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,把各方面的力量集聚起来,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思想基础,从而形成全社会心齐、气顺、劲足、实干的良好局面。
第二,建设和谐文化,有利于加速文化与经济的融合,促进文化与经济的协调发展。目前,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已成为重要的发展趋势,经济增长中文化的推动力越来越突出,经济效益中的文化附加值越来越明显,经济发展中的文化产业越来越成为新的增长点,经济竞争中文化资源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。加快工业化进程,深化经济结构调整,继续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,必须顺应经济文化一体化趋势,切实重视经济发展的文化因素,不断增加经济活动的文化含量,努力开创文化与经济和谐发展、协调并进的良好局面。建设和谐文化,要注重统筹文化发展,重点是统筹城乡文化发展。近年来,我县重视挖掘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潜力,把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与县城文化繁荣结合起来,把产业开发与文化事业发展统筹起来,狠抓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,先后建成了杏花滩公园、县城文化广场等,为基层群众参与文化活动,吸收丰富多样的文化供给提供了有力保障。